共同市場——定義、歷史和例子
已發表: 2022-05-22共同市場是成員國貿易壁壘減少、對外關稅統一的經濟一體化情景。 它是比自由貿易區和關稅同盟更高級的經濟一體化階段,但在經濟聯盟之前。
共同市場是 1957 年至 1993 年存在的歐洲經濟共同體。它的創建是為了促進其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合作並減少貿易壁壘。 共同市場的成員是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法國、西德、希臘、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和英國。
什麼是共同市場?
定義:共同市場被定義為許多國家之間使用類似外部關稅的協議。 在一個共同市場中,該集團的成員被允許進行自由貿易以及勞動力和資本之間的自由流動。
貿易協定的目標是為共同市場的所有成員提供增強的經濟優勢。 共同市場通常涉及地理上彼此接近並具有相似經濟利益的國家。
了解共同市場
共同市場為參與國提供了幾個優勢。 首先,它允許成員國之間的商品和服務自由流動。 這種增加的貿易為消費者帶來了更多的競爭和更低的價格。
其次,共同市場允許成員國之間的勞動力和資本自由流動。 這種增加的資源流動性導致更有效的資源分配和更大的經濟增長。 最後,共同市場通常會增加成員國之間的政治和經濟合作。 這種加強合作可以更有效地解決共同的問題和更穩定的國際體系。
在另一種情況下,共同市場也被理解為專門經營健康食品以及新鮮和當地種植的食品的當地食品商店。 他們有一家熟食店,提供旋轉菜單,提供營養美味的食物,以及多種外帶選擇。 Common Market 致力於支持當地生產商和社區,他們總是有興趣聽取客戶的意見,了解他們希望在菜單或商店中看到什麼。 共同市場是購買健康、美味和當地種植食品的好地方。
在尋求支持時,在共同市場中的位置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如果它們位於您居住的地方附近,共同市場最有可能提供支持。 這是因為 Common Market 希望能夠輕鬆接觸其目標受眾並與他們建立關係。 共同市場還需要能夠輕鬆獲取資源,如供應品和勞動力,以支持其運營。
共同市場的歷史
第一個共同市場於 1957 年根據《羅馬條約》建立。
共同市場的建立是為了促進其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合作並減少貿易壁壘。
共同市場的成員是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法國、西德、希臘、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和英國。
1967 年,共同市場擴大到另外三個成員國:瑞典、芬蘭和挪威。
1973 年,共同市場進一步擴大,增加了三個成員國:丹麥、愛爾蘭和英國。
1986 年,隨著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加入,共同市場再次擴張。
1990-1991年,東德和西德統一,成為共同市場的一部分。
1992-1993年,隨著《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的批准,共同市場轉變為歐盟。
定義為共同市場所需的條件
為了被歸類為共同市場,必須滿足以下經濟一體化條件:
1. 關稅
必須對來自非成員國的所有進口產品徵收共同的對外關稅。
2. 貨物自由流動
必須取消成員國之間貿易商品的所有內部關稅和配額。
3. 服務的自由流動
必須消除對跨境服務提供的所有限制。

4. 勞動力自由流動
必須取消對工人跨境流動的所有限制。
5. 資本自由流動
必須取消對成員國之間資本流動的所有限制。
共同市場特徵
- 共同對外關稅
- 成員國之間貨物、服務、勞動力和資本的自由流動。
- 貿易和經濟增長加快
- 成員之間加強政治和經濟合作
共同市場優勢

- 成員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導致競爭加劇和消費者價格下降。
- 成員國之間勞動力和資本的自由流動導致更有效的資源分配和更大的經濟增長。
- 共同市場通常會增加成員國之間的政治和經濟合作。
- 共同市場可以提供解決共同問題的論壇和維護國際體系穩定的機制。
共同市場的劣勢
- 共同市場可以為非成員國製造“貿易壁壘”。
- 共同市場可能導致環境和勞工標準方面的“逐底競爭”。
- 共同市場會增加經濟危機期間“傳染”的風險。
- 共同市場可以將權力集中在一小部分國家內。
共同市場的例子

1. 歐盟(EU)
歐盟(EU)是共同市場最著名的例子。 歐盟有28個成員國,覆蓋人口超過5億。 歐盟有自己的貨幣、歐元和自己的議會。 歐盟共同市場的基礎是商品、服務、資本和勞動力在其成員國之間的自由流動。
2. 東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場(COMESA)
共同市場的另一個例子是東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場(COMESA)。 COMESA 成立於 1994 年,擁有 19 個成員國。 COMESA 的成員是安哥拉、布隆迪、科摩羅、吉布提、埃及、厄立特里亞、埃塞俄比亞、肯尼亞、利比亞、馬達加斯加、馬拉維、毛里求斯、盧旺達、塞舌爾、蘇丹、斯威士蘭、烏干達、贊比亞和津巴布韋。 COMESA 擁有自己的共同對外關稅 (CET),並正在努力建立共同市場。
3. 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
東南亞國家聯盟 (ASEAN) 是共同市場的另一個例子。 東盟成立於 1967 年,有 10 個成員國。 東盟的成員是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 東盟沒有單一貨幣或共同對外關稅。 然而,東盟確實與其他區域經濟集團簽訂了若干自由貿易協定。
4.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NAFTA) 是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間的共同市場。 NAFTA 成立於 1994 年,促進了成員國之間貨物、服務和資本的自由流動。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還促進了該地區的經濟增長和投資。
5. 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
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是阿根廷、巴西、巴拉圭、烏拉圭和委內瑞拉之間的共同市場。 MERCOSUR 成立於 1991 年,此後擴大到包括玻利維亞、智利、哥倫比亞、厄瓜多爾、圭亞那、秘魯、蘇里南和特立尼達和多巴哥作為準成員。 南方共同市場有自己的共同對外關稅,並正在努力建立共同市場。
6.海灣合作委員會(海合會)
海灣合作委員會 (GCC) 是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爾、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之間的共同市場。 海合會成立於 1981 年,自此成為中東最重要的經濟集團之一。 海合會有自己的共同對外關稅,並正在努力建立共同市場。
7. 東非共同體(EAC)
東非共同體共同市場(EAC)是布隆迪、肯尼亞、盧旺達、坦桑尼亞和烏干達之間的共同市場。 EAC 成立於 1967 年,此後擴大到包括科摩羅、吉布提、厄立特里亞、埃塞俄比亞、南蘇丹和蘇丹作為準成員。 EAC 有自己的共同對外關稅,並正在努力建立共同市場。
8. 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SADC)
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 (SADC) 是安哥拉、博茨瓦納、萊索托、馬達加斯加、馬拉維、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納米比亞、塞舌爾、南非、斯威士蘭、坦桑尼亞、贊比亞和津巴布韋之間的共同市場。
SADC 成立於 1980 年,此後已擴大到包括科摩羅、剛果、剛果民主共和國、吉布提、肯尼亞、萊索托、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納米比亞、盧旺達、塞舌爾、南非、斯威士蘭、坦桑尼亞、烏干達、贊比亞、和津巴布韋為準成員。 SADC 有自己的共同對外關稅,並正在努力建立共同市場。
結論!
共同市場是由具有統一關稅和其他貿易法規的自由貿易區組成的經濟集團。
共同市場旨在促進成員國之間商品、服務、資本和勞動力的自由流動。 共同市場可以在區域或全球層面找到。 共同市場的例子包括歐盟共同市場、COMESA、ASEAN、NAFTA、MERCOSUR、GCC、EAC 和 SADC。
共同市場有幾個好處,包括增加經濟增長和投資,但它們也有一些缺點,例如創造壟斷的風險。 總體而言,共同市場是朝著區域一體化與合作邁出的積極一步。
